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尹相杰涉毒案庭审
发布时间:[2015-2-28] 浏览次数:27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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尹相杰非法持毒案今日开庭 2015年首位毒星 2014年12月25日,北京警方根据群众举报,在朝阳区某小区内将尹相杰抓获,当场起获毒品十余克。经现场检测,尹相杰尿检呈甲基苯丙胺阳性,其对非法持有毒品和吸毒行为供认不讳。歌手尹相杰非法持有毒品案将于今日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,根据《刑法》相关规定,尹相杰或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。他也成为今年涉毒吸毒被批捕的首位明星。 尹相杰身穿绿色军大衣现身朝阳法院 今日,歌手尹相杰非法持有毒品案于当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8点许,据凤凰娱乐前方记者消息,尹相杰乘坐囚车戴着手铐现身法院门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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尹相杰涉非法持毒罪 藏三种毒品约15克 据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通报,经审查,2014年12月25日,北京市公安局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尹相杰抓获,当场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(俗称冰毒)13.93g、氯胺酮0.04g、大麻1.02g。知识贴:单纯的吸毒和注射毒品不是犯罪,是属于违法行为。但因吸毒而持有大量毒品,如鸦片200克已上,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,将构成犯罪行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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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识贴:非法持有毒品罪及其处罚 根据《刑法》相关规定,尹相杰或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 |
庭审现场:尹相杰认罪 否认有毒瘾 庭审现场,尹相杰说:"我认罪,对于查获毒品数量也没有异议。我没有毒瘾,只是最近工作压力太大,为了减压,才吸毒。" 尹相杰供出毒品来源:朋友吸完剩下的 尹相杰自称毒品是和朋友一起吸毒的时候,剩下的,然后自己带回了家中,朋友具体从哪里来的,并不是很清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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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诉人讯问】尹相杰:2003年开始吸毒为了减压 在回答公诉人讯问时,尹相杰坦承2003年开始吸毒,但解释称没有毒瘾。称吸毒是为减压,因为年底工作量比较大,活动比较多,经常熬夜。 【公诉人出示证据】尹相杰无异议:都是我的 公诉人出示第一组证据,冰壶、吸管、K粉瓶等物品。尹相杰对于证据没有异议并向法庭承认:“这些东西都是吸食(毒品)用的,都是我的。”随后公诉人又出示了公安机关起获现场执法视频记录、鉴定结论等证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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辩护人证明尹相杰身体状况较差 公诉人反驳 辩护人提交了一份材料以证明尹相杰身体状况较差。公诉人认为,该材料和本案无关。 |
【举证质证阶段】公诉人出示证人证言、视听资料等 公诉人分七组向法庭出示了书证、证人证言、视听资料、被告人供述及辩解、辨认笔录等证据,尹相杰及其辩护人对上述证据均无异议。辩护人向法庭出示了书证,用以证明被告人身体状况较差,希望法庭量刑时予以考虑,公诉人对此证据的关联性提出异议。 【法庭辩论】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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尹相杰最后陈述:做了给大家丢脸的事 深深道歉 尹相杰称“既然已经触犯了法律,我就接受一切法律后果。”尹相杰最后陈述时称:“我注意到今天来了很多媒体,我希望通过媒体向大家表示深深道歉。登上舞台以来,大家深厚长远的爱养育着我,但我没有好好报答,却做出了给大家丢脸的事情。请大家一定要以我为戒、以我为鉴、以我为戒!”连续三声以我为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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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当庭宣判】尹相杰被判获刑7个月 罚金2000元 9时45分,该案继续开庭,尹相杰再次被带入法庭。法官当庭宣判:被告人尹相杰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达10克以上,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,当庭自愿认罪,具有一定悔罪表现,但无立功,犯非法持有毒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,罚金人民币二千元。 法庭宣布闭庭 尹相杰表示回去考虑是否上诉 上午9时47分,法庭宣布闭庭。对于法庭的判决(非法持有毒品罪,一审获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),尹相杰表示回去考虑是否上诉。 【解读贴】一审判决要点:立功情节不成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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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解读贴】一审判决要点:判决第二日至第十日可上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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